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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司注册没有业务但开具发票,存在什么风险?

2021-12-29

  很多小伙伴在南京公司注册后,没有具体业务但是开具发票,一定要小心这个风险!


  你在南京公司注册后,如果没有业务发生,但却开具了发票,很可能涉及到虚开,那么税务上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业务是真实的,而涉及到没有资质的问题,那么涉及到市场监管或者是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也可能有违法。
  关于挂靠经营,税务总局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被挂靠方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实,在实务中,对于“虚开发票”的行为进行审查定性时,会考虑“主观上是否具有偷骗税目的,客观上是否会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所以,纳税人想规避风险,需要“三步走”:
  1、自己的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挂靠经营”的特征,是否属于“挂靠经营”;
  2、如属于“挂靠经营”,以谁的名义对外经营,确定纳税义务人;
  3、由确定了的纳税义务人开增值税发票并收款。


  对开发票的五大风险:
  1、当遇到销货退货时,若不开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从而,将会被重复计税,增加税收负担。
  2、当遇到销货退货时,若不开红字发票,一旦税局有证据下该企业将会被稽查的话,可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该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购销双方企业没有货物实际往来的发票,可视为虚开发票。将列入虚开相关处理。
  4、“对开发票”还让企业多缴印花税,增加税收担子!
  5、没有互来互往业务的对开发票,开具正数发票的企业,税局会将开具正数发票,虚增了销售收入,导致多扣除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福利费等,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增值税新系统自开票的纳税人,取得这类收入时应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对应的编码,即可开出发票。但是,在南京公司注册有的纳税人不能顺利开具发票,有时即使开出了发票,增值税申报时也会出现不通过的情况。如果出现上述两个问题,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都会得到解决。


  依法合规开票,即将进入以数控税的“金税四期”时代财务人员必须重视的会计基础工作;做好账、开好票、报好税,财务好、老板好、企业也好!
  大数据控税的时代,国家除了监控一般纳税人的发票以外,也已经开始向重点关注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的行为。金税三期税控系统的升级,严格实行编码开票,一品一码、进销比对,虚开发票的公司将难逃法网。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南京公司注册后经营中财务人员的底线:就是切记不要虚开虚抵发票,我们始终牢记三句话“开好票”、“做好账”、“报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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