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注册公司后有关股权变更有以下常见的问题
股权转让是每一个在青岛注册公司在发展道路上都会碰到的事情,股权转让中涉及到的许多法律问题曾经难倒不少人。那么,在青岛注册公司后有关股权变更有哪些常见的问题呢?

1、青岛注册公司后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需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青岛注册公司后股东可否无偿转让股权?
答:可以,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
3、股东原价或低价转让,如何纳税?
答:税务机关核定后处理,看是否属于低价或者规避税收行为后决定处理。
4、股权转让是否要求股东本人亲自办理?
答:不需要。

5、青岛注册公司需增加一个股东应办理什么事项的变更?
答:分两种情况:
一是增加股东同时增加注册资本的,应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二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增加股东的,应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6、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一定要去做股权变更登记吗?
青岛注册公司后股权转让实质上是在公司内部产生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是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属于合同履行问题。就股权转让行为的外部效果而言,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仅为行政管理行为,该变更登记并非设权性登记,而是宣示性登记,旨在使公司有关登记事项具有公示效力。因此,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既不应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产生影响,也不应导致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生效或有效问题。
7、股权变更与股权变更登记有何区别?
股权变更不同于股权变更登记:
青岛注册公司后股权变更与股权变更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股东名册是公司的内部资料,不具有对世性,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只有在公司将其确认的股东依照规定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后,才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这就是股权变更登记。因此,股权变更与股权变更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