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注册公司欠税不缴有哪些不良影响?
在苏州注册公司后,不打理、不经营、不注销也不交税,会为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带来诸多不良影响,具体一起看看吧!
欠税是指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应缴未缴的各项收入,欠税不缴会有什么后果,很多刚接触会计的人都会对此产生疑惑,欢迎大家的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苏州注册公司欠税不缴会有什么后果?
一、实施欠税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二、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四、收缴并停供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五、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等等,所以在能力范围内应当及时缴纳税款。

苏州注册公司欠税、偷税后果都是什么?
由偷税引发的刑事责任则会构成逃税罪,根据案例,我们可以知道欠税不会变成逃税.而且国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扩大企业发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所以,在纳税人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偿还欠税,减少欠税加收滞纳金基数。虽然已经知道欠税不缴不会构成偷税行为,但是不管是欠税还是偷税都是不可取的行为,企业跟个人都应该依法纳税,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
在苏州注册公司后,应在能力范围内应当及时缴纳税款,在知道理论知识的同时实操也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