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商城品牌建设扶持政策
2019-04-12
一、支持临沂商城加强品牌建设。对临沂商城范围内当年新创建成的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注册的境外商标每件给予注册费用70%的一次性补贴,每户不超过1万元。
二、支持“商城+旅游”发展。在临沂商城范围内,对当年成功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购物街区或同等荣誉的市场,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成功创建省级金牌旅游购物商店或同等荣誉的市场业户,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景区或同等荣誉的市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临沂商城运行监测工作。对临沂商城范围内各集团、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等基层统计调查员,针对数据上报及时性、准确性及统计分析质量等方面工作,按照《临沂商城基层统计调查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评选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40名,分别给予4000、3000、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统计科学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统计培训、运用和推广现代信息技术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给予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和电商园区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