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2021-12-21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各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粤税发〔2021〕3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江门实际,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见附件)。请各单位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和模范机关创建,以“双百”为目标(即“推百项措施,换百分满意”),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各单位要对照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春风行动”落实任务台账,将“春风行动”各类措施落到实处,发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举措,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擦亮“春风行动”服务品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1年4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