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的决定
2021-08-13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助力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市政府决定,对为全市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单位进行奖励。
根据《抚州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抚府发〔2018〕36号)的规定,经抚州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市科技局审定,抚州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江西金品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市科技创新贡献奖;授予抚州市水产科学研究所等2家单位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授予“池蝶蚌良种选育与健康养殖”等2项成果市科技创新团队奖特等奖,授予“四味珍层冰硼滴眼液的关键技术集成及应用”等2项成果市科技创新团队奖一等奖,授予“南丰蜜桔原酿醋的研制”等5项成果市科技创新团队奖二等奖,授予“一种疏水缔合聚合物及合成工艺”等8项成果市科技创新团队奖三等奖;授予“一种底部侧吹炉回收铜、锌、锡、铅的工艺”等3项成果市发明专利奖。
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继续发扬追求真理、永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科技自立自强之路,着力实现原始创新重大突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中勇做先锋,为加快抚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