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资招商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考核办9月29日印发的《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市直部门外资招商考核与往年相比做了较大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资招商考核调整情况
一是增加了过程考核相关内容。主要目的在于鼓励各有关部门实质性参与外资招商工作。重点是参与或主办、协办各类外资招商活动,以及做好重点在谈外资项目提报推进、重点客商走访接待等工作。
二是提高了合同外资考核权重。合同外资、实际使用外资考核权重由去年的40%:60%调整为60%:40%。
三是缩小了部门考核得分差距。为防止个别部门合同外资、实际使用外资额过高,导致按照功效系数法计分时其他部门得分偏低,明确若第一名的合同外资、实际使用外资额是第二名的两倍及以上,原则上,第一名计满分,第二名及其他部门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
考核范围暂未做调整,仍为去年参与外资招商的29个部门。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市直部门
结果考核。只考核新引进外资项目,考核指标为部门首接、直接引进外资项目的合同外资、实际使用外资。合同外资、实际使用外资考核按6:4分配权重,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部门分别按合同外资、实际使用外资额由多到少排序,若第一名是第二名的两倍及以上,原则上,第一名计满分,第二名及其他部门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
过程考核。招商活动开展。主办、协办外资招商对接洽谈或推介活动,以及参与市级以上外资招商活动的,每次计1分。在市级以上招商活动中有外资项目签约的,每个计2分。重点项目推进。每提报一个信息完整、真实的重点在谈外资项目,计2分。每走访、接待一家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计1分。与境外投资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每签署一份协议计2分。
共同引进项目的认定。县市区、市直部门共同引进项目的,引进单位最多2个,投资金额分割比例双方协商确定。
请各单位根据年初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外资招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内容的提报工作。同时,为方便工作对接,请将本单位负责外资招商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提报给我局。
联系人:谢元超 电话:6261173、6291137
邮 箱:comofy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