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监管细则》解读
2017-10-11
为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监督管理,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监管细则》。
本《办法》共6章35条,包括总则,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范围、原则、监管部门等;业务申请、资格认定、终止,申请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条件、需提交的资料、流程等等;经营管理,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办公场所、从业人员、资金存管、财务建设等;监督管理,监管政策和监管措施及其他规定;法律责任,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不能从事的行为及法律后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