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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83号)

2017-10-3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决定,切实加强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指定后续监督管理,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目前质检总局正在起草《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拟对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机构实施信息备案、风险管理、诚信管理等措施。质检总局将抓紧推动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尽快向社会公布。

二、目前已在质检总局进行信息备案的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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