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下属单位:
根据全国、全省推进“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宁德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需要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察工作,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经局务会议研究,对2016年5月30日印发的《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补充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执行。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3日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推进“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宁德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需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察工作,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特制定本局“双随机”抽查机制。
一、明确“双随机”抽查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明确随机抽查清单为本局现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3项
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
市场主体名录库为23个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设立以来已批设的全部管理服务对象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每年4月底前,由局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经局政策法规和审批股汇总、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业务股室在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经局政策法规和审批股初审,并报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增补。
“双随机”抽查的启动。发起股室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会同局政策法规和审批股启动“双随机”抽查。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局政策法规和审批股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摇号”等,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人数的3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由局办公室现场监督。
开展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发起股室指派一名股级干部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制定检查表格,实行一张表格管检查,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每次抽查要做好检查表格的填写,要请被检查单位的相关人员阅核、签章。检查应依法进行,可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依法查阅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结果运用及工作总结。检查结束后,“双随机”抽查发起股室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局政策法规和审批股备案,并会同职能股室对抽查中发现的市场主体及行政机关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职能股室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五、“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为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六、具体要求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各有关股室、直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规范程序,全程留痕。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结束后,发起股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整理交局政策法规和审批股,由局政策法规和审批股做好归档工作。
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推动系统性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机制。
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评价机构代表等到现场监督工作机制。
附件: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市场主体名录库登记表
3.执法人员名录库
附件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表格.xls附件2.xls附件3执法人员名录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