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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配合做好禁燃工作的通知

各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2017年1月1日,《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正式实施。为持续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切实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群众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市领导指示,现就我市各级商务主 ...

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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