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集美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健康发展,推进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9号),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运行效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厦门实际,加快产业转型、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高城市系统性协调性,培育“十三五”期间经济发展新动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需求驱动、重点突破”的思路,紧跟国内外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趋势,发挥自贸试验区优势,以厦门互联网金融园区为基础,以应用为先导、以产业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引进一批重点龙头企业,构建完整产业生态,形成互联网金融聚集区。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专利运用行动方案(2015-2017)》(闽政办〔2015〕27号)、《福建省专利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年)》和中央进一步加快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在厦门开展两岸知识产权经济发展试点”的重大战略部署,促进我市专利增量提质和转移转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提质增效,促进知识产权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为促进我市卫浴产业做强做大,加快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力争将我市打造成国内卫浴产业的重要基地,特提出如下措施。一、大力培育自主品牌㈠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在品牌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采取多种方式通过互联网和本市旅游配套设施等,加大宣传和推广我市卫浴品牌及卫浴产业,提升我市卫浴产品及产业的市场影响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推动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15〕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扶持资金,是指厦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的资金。
为加快推动我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服装设计师聚集地,促进我市服装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时尚产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服装设计是服装产业链的前端和核心,也是我市着力培育的十大千亿产业群之一的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培育服装设计师人才,吸引国内外较高知名度的服装设计师在我市聚集,为服装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带动形成创意设计、产品制造、品牌塑造、展示展销、文化传播等时尚产业链,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意设计聚集地,打造国际化、时尚化“美丽厦门”城市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