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分享
搜索
搜索结果如下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全市第二批村级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合格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夯实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工作基础,按照《海宁市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经各创建村自主申报和自查整 ...

2018-01-04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