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战略部署,围绕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主城区的总体目标,聚焦研发科技、高端商务、财富金融、现代商贸、文化创意和教育健康等六大重点产业领域,加快推进闵行区现 ...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推进上海南部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任务,统筹区内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着力推进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 ...
为进一步支持我区金融服务业发展,激发金融创新活力,提高财政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效应,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 ...
一、鼓励研发机构发展 (一)鼓励建设国家级研发机构 1、申请条件 (1)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下属机构(实际经营地在本区内); (2)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 ...
一、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众创空间载体 1、申请条件 (1)众创空间于2014年10月30日后备案; (2)众创空间需市、区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且实际运营满一年; (3)经区级年度考核获合格以上等级。 2、扶持标准 ( ...
为贯彻落实嘉定区《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实施意见》,积极把握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主动对标“中国制造2025”和“四新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发挥嘉定科研院所集聚和产业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围绕我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发展目标,为加快推动我区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根据《上海市促进 ...
一、批准条件本政策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申报,被批准的扶持对象应符合如下条件:1、注册、纳税在奉贤的下列企业中工作的领军人才(由企业自主认定,认定基础为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 ...
一、依据及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4号)精神,积极推进我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根据区委、区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委33号 ...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3号)和《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沪奉府〔2013〕11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区服务业发展环境, ...
依据上海市委市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奉贤区《关于加快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的若干产业政策》等文件精神和 ...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金融在奉贤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三化两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根据《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本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沪府 ...
为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提升本县企业职工的整体素质,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加快培养一批与本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技能人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 ...
为加快崇明工业发展,推进本县企业对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鼓励企业注册并落户在本县,增加本县的就业岗位,充分体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思路,根据崇明工业产 ...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调动本区企业骨干人才开拓创新的积极性,根据《宝山区人才发展专 ...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本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0〕32号)、《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76号)、《宝山区关于加强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冀政字〔2018〕52号)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印发的《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国发〔2015〕21号)、国务院批复 ...
1、在园区内经批准成立的市属科研开发机构所进口的如科学研究、科学实验用的分析、测量、检查、计量等所需的仪器、仪表及附件为科研提供必要的实验室设备(不包括中试设备),计算机工作站,化学、生化和医疗实验用材 ...
第一章 进一步改革登记制度,优化临港地区企业市场准入环境第一条 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临港事临港办”授予临港分局内资企业集团登记管辖权,对集团母公司在临港地区的,由临港分局负责受理登记。授予临港分局外商 ...